刘采芸请求制定一套个人财产的保护法案,将“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”这句话写进法案,但刘协没有同意。
在这个问题上,中国和欧洲似乎是两个极端。
欧洲国家历来强调个人财产的不可侵犯性,老百姓的房子再破,也是“风能进,雨能进,国王不能进”,王在法下,无法支配臣民的个人财产。
而中国则不一样,帝制君主权力膨胀,毫无约束,可以凭个人意志剥夺任何人的财产。
宋朝庆历年间,宋仁宗为了筹措对西夏战争的军费,向开封的富户强行派捐。其中,光是大姓李氏,朝廷就借了他二十多万贯。不过,这些钱宋仁宗并没有归还,而是封给李氏一个虚官,算作抵债了。估计李氏心里不是太乐意吧,但欠钱的是皇帝,他又敢说什么?
请注意:宋仁宗已经是历史上最好的两三个皇帝之一了,素来以仁义着称,连他都可以随意支配私人的财产,又何况其他皇帝呢?
哪种制度好?应该说欧洲那边的更好,要不然,我们现在的宪法里也不会有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”这样的表述。现在我们国家也已经向欧洲靠拢了,这就已经说明一切了。
然后,刘协对这个问题,却思考得更加深入。在他看来,“私产神圣”的观念只是比皇权大于一切更接近真理,但也只是接近,而不是真理本身。
任何个人财产,都拥有95%的个人属性,加上5%的公共属性。当然,95%、5%这样的表述并不精确,这个比例可以认真讨论(当然也可能永远也讨论不清),这只是一个比喻,到底多少比例大家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。
皇权大于一切,抹杀了那95%;但同样,私产神圣抹杀了那5%。所以我才说,后者更接近真相,但并不是真相。
读者们,是不是被这抽象的表述给弄糊涂了?
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吧:
两个茹毛饮血的原始人,其中一个勤劳的,一个懒惰的。勤劳的那个通过辛勤的劳动,伐木芟草,在一块肥沃的土地上开辟出来了农田,从此告别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。而那个懒惰的并没有这么做,于是仍然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。
那么请问:这块农田的产权应该归属谁?
一个自然而然的答案,就是它应该归属那个勤劳的人。他付出了劳动,但懒惰的人没有,因此耕地就应该归属勤劳的人,耕地上的产出就应该全部归他所有。
可惜,上面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,一个很像正确的错误。
为什么?假如那个懒惰的人受到了启发,也想开荒来耕种,可是肥沃的地块已经被勤劳的人给占据了,他就只能去旁边贫瘠的地方开荒。因此,勤劳的那个人当初的开荒行为,其实侵犯了懒人的权益。当初的那块荒地并不是他的,而是天生的,懒人和勤人都应该有份的,但他通过开荒行为使其变成了个人的私产,抹除了懒人对当初那块荒地的权益。
再举个例子:一片沙滩上有黄金,有人发现了,于是开始淘金,获得了很多财富。而另一个人后来才发现这一点,等他来淘金时,这片沙滩上的金沙已经很少了,所以他的收获就小多了。
先前的淘金者付出了劳动,所获得的黄金理应由他占有主要的份额;但他的淘金行为侵犯了后来者的权益,因为那片沙滩是天然的,理应为全人类所共有。所以,真正的公平就是先来者占有淘出来的大部分黄金,但应该拿出一小部分来交税。
事实上,所有的个人财产,其形成的过程都有与上述例子相似的情况。王撕葱刚买的法拉利,它的车身源自人类共有的铁矿,它的轮胎源自人类共有的土地和上面的植物,它的燃油来自人类共有的油田。追根溯源,它的一切都来源于天然的东西,但它只是王撕葱个人的,和你没有关系。
为什么?因为它在生产的过程中,有人通过“劳动”把你的少量权益给抹除了。
所以我说,个人财产理应是个人占有95%,大众占有5%,任何试图把它变成0%或者100%的努力,都是邪恶的,只是前者更邪恶而已。
当你明白了这个道理,你便知道:人头税和流转税,其本质都是邪恶的,财产税才是正义的。那些占有大量财产的人,理应向公众支付税款。
————
刘协在他拆解豪族的改革中,已经在实践他对财产的正确理解了。
他停收了人头税,而是专门针对土地征税,就是这种实践。
保护私人产权,这是中国长久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,也应该得到解决,但刘协并不想把0%直接变成100%,因为正确答案是95%。
对于将来,刘协还有很多的想法:
住大房子的富人,应该交纳房产税,但住小房子的人(未超过人均住房面积的),不用交;
开豪华马车的富人,应该交更多的车船税,但开廉价代步车的人,不用交;
睡了好多女人的富人,应该交社会抚养费,但只娶了一个老婆的人不用交;
……
开私人飞机需要交税,开游艇需要交税,凡是富人占有了超过普通人标准的财富,都应该交纳相应的财产税。
这也交税,那也交税,那么,富人那95%的合理财产权又应该如何保障呢?
很简单,规则!
就是公开立法,标准统一。凡是符合了交税条款的,就必须交税;凡是不符合交税条款的,坚决不征。
例如,像马云这样的大富豪,钱多得数不尽,什么样的豪宅都能买得起,可是他就愿意住一个70平的两室一厅,那么可以征他的房产税吗?不行,坚决不能征。
同样,他什么样的豪车都能买得起,但他就愿意开一个三十手的破飞度,请问能征他的豪车税吗?不能,绝对不能。
如果一个富豪不住大房子,不开豪车,不触发任何征财产税的条件,是不是就不用交任何财产税了?对的,规则就是这样规定的。
但事实上,富豪还是会乖乖上交财产税的。挣钱那么辛苦,挣了钱他却不享受,他图啥呀?
在这个问题上,中国和欧洲似乎是两个极端。
欧洲国家历来强调个人财产的不可侵犯性,老百姓的房子再破,也是“风能进,雨能进,国王不能进”,王在法下,无法支配臣民的个人财产。
而中国则不一样,帝制君主权力膨胀,毫无约束,可以凭个人意志剥夺任何人的财产。
宋朝庆历年间,宋仁宗为了筹措对西夏战争的军费,向开封的富户强行派捐。其中,光是大姓李氏,朝廷就借了他二十多万贯。不过,这些钱宋仁宗并没有归还,而是封给李氏一个虚官,算作抵债了。估计李氏心里不是太乐意吧,但欠钱的是皇帝,他又敢说什么?
请注意:宋仁宗已经是历史上最好的两三个皇帝之一了,素来以仁义着称,连他都可以随意支配私人的财产,又何况其他皇帝呢?
哪种制度好?应该说欧洲那边的更好,要不然,我们现在的宪法里也不会有“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”这样的表述。现在我们国家也已经向欧洲靠拢了,这就已经说明一切了。
然后,刘协对这个问题,却思考得更加深入。在他看来,“私产神圣”的观念只是比皇权大于一切更接近真理,但也只是接近,而不是真理本身。
任何个人财产,都拥有95%的个人属性,加上5%的公共属性。当然,95%、5%这样的表述并不精确,这个比例可以认真讨论(当然也可能永远也讨论不清),这只是一个比喻,到底多少比例大家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。
皇权大于一切,抹杀了那95%;但同样,私产神圣抹杀了那5%。所以我才说,后者更接近真相,但并不是真相。
读者们,是不是被这抽象的表述给弄糊涂了?
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吧:
两个茹毛饮血的原始人,其中一个勤劳的,一个懒惰的。勤劳的那个通过辛勤的劳动,伐木芟草,在一块肥沃的土地上开辟出来了农田,从此告别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。而那个懒惰的并没有这么做,于是仍然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。
那么请问:这块农田的产权应该归属谁?
一个自然而然的答案,就是它应该归属那个勤劳的人。他付出了劳动,但懒惰的人没有,因此耕地就应该归属勤劳的人,耕地上的产出就应该全部归他所有。
可惜,上面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,一个很像正确的错误。
为什么?假如那个懒惰的人受到了启发,也想开荒来耕种,可是肥沃的地块已经被勤劳的人给占据了,他就只能去旁边贫瘠的地方开荒。因此,勤劳的那个人当初的开荒行为,其实侵犯了懒人的权益。当初的那块荒地并不是他的,而是天生的,懒人和勤人都应该有份的,但他通过开荒行为使其变成了个人的私产,抹除了懒人对当初那块荒地的权益。
再举个例子:一片沙滩上有黄金,有人发现了,于是开始淘金,获得了很多财富。而另一个人后来才发现这一点,等他来淘金时,这片沙滩上的金沙已经很少了,所以他的收获就小多了。
先前的淘金者付出了劳动,所获得的黄金理应由他占有主要的份额;但他的淘金行为侵犯了后来者的权益,因为那片沙滩是天然的,理应为全人类所共有。所以,真正的公平就是先来者占有淘出来的大部分黄金,但应该拿出一小部分来交税。
事实上,所有的个人财产,其形成的过程都有与上述例子相似的情况。王撕葱刚买的法拉利,它的车身源自人类共有的铁矿,它的轮胎源自人类共有的土地和上面的植物,它的燃油来自人类共有的油田。追根溯源,它的一切都来源于天然的东西,但它只是王撕葱个人的,和你没有关系。
为什么?因为它在生产的过程中,有人通过“劳动”把你的少量权益给抹除了。
所以我说,个人财产理应是个人占有95%,大众占有5%,任何试图把它变成0%或者100%的努力,都是邪恶的,只是前者更邪恶而已。
当你明白了这个道理,你便知道:人头税和流转税,其本质都是邪恶的,财产税才是正义的。那些占有大量财产的人,理应向公众支付税款。
————
刘协在他拆解豪族的改革中,已经在实践他对财产的正确理解了。
他停收了人头税,而是专门针对土地征税,就是这种实践。
保护私人产权,这是中国长久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,也应该得到解决,但刘协并不想把0%直接变成100%,因为正确答案是95%。
对于将来,刘协还有很多的想法:
住大房子的富人,应该交纳房产税,但住小房子的人(未超过人均住房面积的),不用交;
开豪华马车的富人,应该交更多的车船税,但开廉价代步车的人,不用交;
睡了好多女人的富人,应该交社会抚养费,但只娶了一个老婆的人不用交;
……
开私人飞机需要交税,开游艇需要交税,凡是富人占有了超过普通人标准的财富,都应该交纳相应的财产税。
这也交税,那也交税,那么,富人那95%的合理财产权又应该如何保障呢?
很简单,规则!
就是公开立法,标准统一。凡是符合了交税条款的,就必须交税;凡是不符合交税条款的,坚决不征。
例如,像马云这样的大富豪,钱多得数不尽,什么样的豪宅都能买得起,可是他就愿意住一个70平的两室一厅,那么可以征他的房产税吗?不行,坚决不能征。
同样,他什么样的豪车都能买得起,但他就愿意开一个三十手的破飞度,请问能征他的豪车税吗?不能,绝对不能。
如果一个富豪不住大房子,不开豪车,不触发任何征财产税的条件,是不是就不用交任何财产税了?对的,规则就是这样规定的。
但事实上,富豪还是会乖乖上交财产税的。挣钱那么辛苦,挣了钱他却不享受,他图啥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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