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潇潇,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,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来的,“你那个梦,还梦到什么了?”
她歪着头想了想,浴袍的领口微微滑落,露出一截锁骨。客厅的灯光把她整个人笼罩在一层暖黄色的光晕里,看起来温暖又真实。可我就是控制不住地发抖,从脊椎的底部开始,一路往上,像有一条冰冷的蛇顺着脊背爬了上来。
“记不太清了,”她说,“就是排队嘛,很多人,很挤,空气里有一股怪味道。”
“什么味道?”
“像是……烧东西的味道,”她皱了皱鼻子,那个表情很可爱,换作平时我一定会笑出来,“焦糊糊的,又有一点甜。我以为是有人在外面烧纸钱,因为那天不是四月初四嘛,也许有人提前过清明?可是四月初四也不是清明啊……”
“还有呢?”
“还有啊,”潇潇走到沙发边坐下来,把腿盘起来,抱起一个靠垫搂在怀里,“梦里你站在我旁边,但你一直不说话,我怎么叫你你都不理我。我就急了,扯你的袖子,结果你一转头——”
她顿住了。
“我一转头怎么了?”
潇潇的表情出现了一丝裂缝,像是想起了什么让她不舒服的东西。她摇了摇头,用力地摇了摇头,然后用一种刻意轻快的语气说:“不记得了,梦嘛,醒了就忘了。我饿了,冰箱里还有草莓吗?”
我知道她在撒谎。
和潇潇在一起五年,她的每一个小动作我都了如指掌。她撒谎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摸耳垂,会不自觉地用牙齿咬下嘴唇的内侧,会不自觉地用轻快的语气把话题岔开。此刻她三个动作全占了。
我没有拆穿她。或者说,我不敢拆穿她。
因为我在害怕。不是害怕那个梦的内容,而是害怕我自己心里那个正在成形、正在膨胀的念头。那个念头像一颗种子,在那个年轻人塞给我纸条的瞬间就埋下了,然后在看到冥婚登记表的时候发了芽,在看到火灾新闻的时候抽了枝,到现在,它已经长成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树,遮天蔽日,让我几乎喘不上气来。
那个念头是:如果厉家三口人三年前就死了,那么今天跟着格子衬衫男人去登记的那个女人,到底是谁?
是他的妻子?
还是他口中那个“女儿”?
表格上写的是夫妻,两个人,一男一女。但他说的是“我女儿”。这中间差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身份,一个关系,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、让人头皮发麻的错位。
潇潇去厨房洗草莓了,水龙头哗哗地响。我坐在沙发上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那几张纸,纸张已经被汗水浸得发软,边角都起毛了。我忽然想起一件事——纸条上写的是“那个女人没有身份证”,注意,不是“那个女人没有带身份证”,而是“没有身份证”。
没有身份证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在任何一个系统里都查不到这个人,意味着她不存在于任何官方记录中,意味着她在这个世界上——或者说,在任何世界上——都没有合法的身份。
那她是怎么登的记?
除非,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看到的,和我们看到的不一样。
这个想法像一盆冰水从头顶浇下来,我整个人打了一个激灵。
我猛地站起身,差点撞翻了茶几上的水杯。潇潇在厨房里听到动静,探出头来看了一眼,问怎么了。我说没事,就是想起来有个快递没拿,下楼一趟。
“这么晚了去拿快递?明天不行吗?”
“是潇潇买的那个婚礼请柬样板,你不是说明天想看看吗?”我随口编了个理由,已经拿起了钥匙。
潇潇没有起疑,说那你去吧,快点回来,草莓我给你留着。
我出了门,没有坐电梯,走的楼梯。
我们的房子在十二楼,楼梯间空荡荡的,声控灯亮着惨白的光,照在灰扑扑的墙面上。我往下走了一层,停下脚步,确认潇潇没有跟出来之后,掏出了手机,拨通了一个号码。
是发小老唐的电话。老唐在城东派出所当民警,今天应该值夜班。
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,那头传来嘈杂的背景音,有人在喊,有对讲机在叫。老唐的声音带着那种长期熬夜特有的沙哑:“喂?陈默?这大半夜的你不洞房花烛给我打什么电话?”
“老唐,你帮我查个事。”
“什么事?先说好,违法乱纪的事我不干。”
“你帮我查一下三年前永安路十八号的火灾,那对遇难的夫妻,他们有一个女儿对不对?那个女儿现在在哪儿?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瞬。老唐似乎从我的语气里听出了什么不对劲的东西,收起了玩笑的口吻:“你怎么突然问这个?”
“你先帮我查。”
“行,你等着,我看看系统里有没有。”
我听到键盘敲击的声音,中间夹杂着老唐跟同事说了句什么,听不太清。楼梯间的声控灯灭了,我在黑暗中站着,四周安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电话那头隐约的键盘声。
大概过了两分钟,老唐的声音重新响起来:“三年前永安路十八号火灾,户主厉国良,五十二岁,妻子王秀兰,四十八岁,两人在火灾中死亡。他们确实有一个女儿,叫厉小曼,当时二十六岁。”
“厉小曼现在在哪儿?”
键盘声又响了几下。老唐顿了一下,语气变得有些奇怪:“系统显示……厉小曼在三年前的那场火灾中也不幸遇难了。”
“什么?”我几乎是喊出来的。
“你别急,我再看看,”老唐那边又敲了几下键盘,然后沉默了几秒,再开口时声音压得很低,“陈默,我跟你说个事,你别往外传。”
“说。”
“三年前那场火灾,最初上报的死亡人数是两人,就是厉国良和王秀兰夫妇。但是后来负责现场清理的人发现,废墟里还有一个……怎么说呢,还有一个不完整的遗骸,dNA检测显示属于一个年轻女性,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。经过比对,确认就是厉小曼。”
“不是说火灾发生时女儿不在家吗?”
“那是邻居说的,但后来调查发现,厉小曼当天其实也在家。她提前下班回来,想陪父母一起去登记处,因为她父母那天要去补办结婚证,她说了要陪着去的。火灾发生时她被困在了自己的房间里,没能逃出来。但是这件事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公开报道,可能是家属要求,也可能是别的原因……总之系统里后来把她补录进去了,但媒体上一直没说过。”
“厉小曼死的时候多大?”
“二十六。我说你问这么详细干嘛?”
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,而是问出了那个真正让我不寒而栗的问题:“老唐,厉小曼生前有没有一个固定的交往对象?或者说,她有没有结婚的计划?”
老唐那边沉默了更长时间,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掉的话。
“陈默,你到底在查什么?”
“你先回答我。”
“根据记录……厉小曼生前没有登记结婚,也没有固定的交往对象。但是——这个‘但是’我告诉你啊,你可真别往外传——当时的调查人员在厉小曼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些东西。一个婚纱的头纱,白色的,全新的,吊牌还在。还有一个红色的结婚登记册,上面写着日期,就是火灾那天——三年前的农历四月初四。册子的第一页贴着一张照片,是一个年轻男人的照片。”
“谁的照片?”
“不知道,照片在火灾中烧毁了大半,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影子。调查人员后来试图通过走访确定那个男人的身份,但没有成功。邻居说没见过厉小曼带男朋友回家,同事也说没听她提起过。就好像那个男人根本不存在,或者说,他只存在于厉小曼自己的世界里。”
我握着手机的手在剧烈地发抖。
“老唐,”我说,“那个登记册还在吗?”
“应该还在,作为物证封存了。你问这个干——”
我挂断了电话。
楼梯间的声控灯因为刚才那一声喊又重新亮了起来,惨白的光照在我身上,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——一个人形的轮廓,投射在冰冷的水泥台阶上,可怖的是,我影子的旁边,还有一个影子。
那个影子比我矮半个头,身形纤细,长发披肩,就安安静静地贴在我右侧,像是我与生俱来的一部分。可是楼梯间只有我一个人。
我僵在原地,不敢转头,不敢动,甚至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。声控灯又灭了,黑暗重新笼罩下来,什么都看不见了。我闭上眼睛再睁开,试图适应黑暗,却发现那个影子在黑暗中反而更加清晰了——它散发着一种微弱的、暗红色的光,像是刚从火堆里捡出来的一块炭,余温未散,忽明忽暗。
“陈默。”
声音从我的右侧传来,很近,近到我能感觉到有气流拂过我的耳廓。那不是潇潇的声音,是一个我从未听过的声音,轻轻的,飘飘的,像是一根羽毛在空气里打着旋儿往下落,怎么都落不到地上。
“陈默,谢谢你今天陪我来。”
我的手攥紧了楼梯的扶手,铁制的栏杆冰凉刺骨,几乎要把我的皮肤粘在上面。我想跑,但腿不听使唤,膝盖像是被钉在了水泥台阶上,一步都迈不出去。
“我知道你不是他,”那个声音继续说,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“可是今天,你来陪我了,我就当他是来了。三年来,每年的今天我都会来这里排队,每次都排不上,因为我没有号,没有身份证,没有名字,什么都没有。可是今天不一样了。”
今天不一样了。
因为今天我来了。
不对——因为今天,有人陪她来了。在那个中年男人——不,厉国良的眼里,他带来的是他的女儿厉小曼。而在登记处的系统里,在工作人员的眼里,在那张一闪而过的照片里,站在厉小曼身边的那个男人,到底是谁?
是我吗?
还是说,在那张冥婚登记表上,在申请人“厉鬼”的旁边,另一栏里填着的,是我的名字?
想到这里,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我的全身。不是对鬼魂的恐惧,不是对死亡的恐惧,而是一种更为原始的、更为本质的恐惧——对存在的恐惧。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。我不知道今天和我一起走进登记处的那个人,到底是谁。
是潇潇吗?
还是从三年前的那场大火里走出来的、穿着一袭白色头纱、手捧着花、等了三年终于等到了一个“好日子”的厉小曼?
那个在我身边睡了一年、和我一起规划婚礼、一起看房子、一起选家具的潇潇,她到底是谁?
我终于转过了头。
楼梯间空无一人。
没有影子,没有暗红色的光,没有厉小曼,什么都没有。只有我,只有冰冷的楼梯扶手,只有墙壁上被什么东西划过的几道浅浅的痕迹,像是有人用指甲在石灰墙面上刻下了什么字。我凑近了去看,借着手机屏幕微弱的光,辨认出了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迹——
“他不是你,可你来了,你就是他了。”
手机又震动了。
不是老唐的电话,是一条新短信,来自那个陌生号码。这一次不是文字,而是一张图片。我点开图片,加载的圈圈转了两秒,图片缓缓展开了。
那是一张结婚证的照片。红色的封面,金色的国徽,和今天我和潇潇领到的一模一样。翻开的内页上,照片的位置贴着两个人的合影——不是一男一女,而是两个人形的、模糊的、被浓烟和火焰包裹的轮廓。
在照片的下方,名字那一栏,写着三个字。
不是陈默。
是“厉小曼的丈夫”。
我盯着那七个字看了很久,直到手机屏幕自动熄灭,黑暗重新把我吞没。楼梯间里再次安静下来,连风都没有,连呼吸声都听不到了。
我想起今天早上出门前,潇潇说她做了一个梦。梦里我们去登记,排了很久的队,轮到我们的时候,工作人员看了看我们的材料,笑着说了一句话。
我当时问她,那句话是什么。她说不记得了。
但现在我知道了。那句话是——
“厉小曼,你终于等到你的新郎了。”
我站在黑暗的楼梯间里,手握着手机,口袋里的那几张冥婚登记表像是有了生命一样,在微微发烫。十二楼之上的那个家里,还有一个“潇潇”在等着我,她穿着睡衣,洗过澡,头发吹干了,草莓洗好了,一切都像是任何一对新婚夫妇该有的样子。
可是她的那个梦,梦里的我不说话,梦里的我转过头去——
她看到的是什么?
我不敢回去。可我必须回去。
因为我和厉小曼的结婚证上,盖的是民政局的钢印。和今天所有排着队、笑嘻嘻的新人一样,我们的婚姻合法、有效、不可撤销。
无论她在哪边。
无论我在哪边。
我都已经是厉小曼的丈夫了。
她歪着头想了想,浴袍的领口微微滑落,露出一截锁骨。客厅的灯光把她整个人笼罩在一层暖黄色的光晕里,看起来温暖又真实。可我就是控制不住地发抖,从脊椎的底部开始,一路往上,像有一条冰冷的蛇顺着脊背爬了上来。
“记不太清了,”她说,“就是排队嘛,很多人,很挤,空气里有一股怪味道。”
“什么味道?”
“像是……烧东西的味道,”她皱了皱鼻子,那个表情很可爱,换作平时我一定会笑出来,“焦糊糊的,又有一点甜。我以为是有人在外面烧纸钱,因为那天不是四月初四嘛,也许有人提前过清明?可是四月初四也不是清明啊……”
“还有呢?”
“还有啊,”潇潇走到沙发边坐下来,把腿盘起来,抱起一个靠垫搂在怀里,“梦里你站在我旁边,但你一直不说话,我怎么叫你你都不理我。我就急了,扯你的袖子,结果你一转头——”
她顿住了。
“我一转头怎么了?”
潇潇的表情出现了一丝裂缝,像是想起了什么让她不舒服的东西。她摇了摇头,用力地摇了摇头,然后用一种刻意轻快的语气说:“不记得了,梦嘛,醒了就忘了。我饿了,冰箱里还有草莓吗?”
我知道她在撒谎。
和潇潇在一起五年,她的每一个小动作我都了如指掌。她撒谎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摸耳垂,会不自觉地用牙齿咬下嘴唇的内侧,会不自觉地用轻快的语气把话题岔开。此刻她三个动作全占了。
我没有拆穿她。或者说,我不敢拆穿她。
因为我在害怕。不是害怕那个梦的内容,而是害怕我自己心里那个正在成形、正在膨胀的念头。那个念头像一颗种子,在那个年轻人塞给我纸条的瞬间就埋下了,然后在看到冥婚登记表的时候发了芽,在看到火灾新闻的时候抽了枝,到现在,它已经长成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树,遮天蔽日,让我几乎喘不上气来。
那个念头是:如果厉家三口人三年前就死了,那么今天跟着格子衬衫男人去登记的那个女人,到底是谁?
是他的妻子?
还是他口中那个“女儿”?
表格上写的是夫妻,两个人,一男一女。但他说的是“我女儿”。这中间差的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身份,一个关系,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、让人头皮发麻的错位。
潇潇去厨房洗草莓了,水龙头哗哗地响。我坐在沙发上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口袋里的那几张纸,纸张已经被汗水浸得发软,边角都起毛了。我忽然想起一件事——纸条上写的是“那个女人没有身份证”,注意,不是“那个女人没有带身份证”,而是“没有身份证”。
没有身份证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在任何一个系统里都查不到这个人,意味着她不存在于任何官方记录中,意味着她在这个世界上——或者说,在任何世界上——都没有合法的身份。
那她是怎么登的记?
除非,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看到的,和我们看到的不一样。
这个想法像一盆冰水从头顶浇下来,我整个人打了一个激灵。
我猛地站起身,差点撞翻了茶几上的水杯。潇潇在厨房里听到动静,探出头来看了一眼,问怎么了。我说没事,就是想起来有个快递没拿,下楼一趟。
“这么晚了去拿快递?明天不行吗?”
“是潇潇买的那个婚礼请柬样板,你不是说明天想看看吗?”我随口编了个理由,已经拿起了钥匙。
潇潇没有起疑,说那你去吧,快点回来,草莓我给你留着。
我出了门,没有坐电梯,走的楼梯。
我们的房子在十二楼,楼梯间空荡荡的,声控灯亮着惨白的光,照在灰扑扑的墙面上。我往下走了一层,停下脚步,确认潇潇没有跟出来之后,掏出了手机,拨通了一个号码。
是发小老唐的电话。老唐在城东派出所当民警,今天应该值夜班。
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,那头传来嘈杂的背景音,有人在喊,有对讲机在叫。老唐的声音带着那种长期熬夜特有的沙哑:“喂?陈默?这大半夜的你不洞房花烛给我打什么电话?”
“老唐,你帮我查个事。”
“什么事?先说好,违法乱纪的事我不干。”
“你帮我查一下三年前永安路十八号的火灾,那对遇难的夫妻,他们有一个女儿对不对?那个女儿现在在哪儿?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瞬。老唐似乎从我的语气里听出了什么不对劲的东西,收起了玩笑的口吻:“你怎么突然问这个?”
“你先帮我查。”
“行,你等着,我看看系统里有没有。”
我听到键盘敲击的声音,中间夹杂着老唐跟同事说了句什么,听不太清。楼梯间的声控灯灭了,我在黑暗中站着,四周安静得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电话那头隐约的键盘声。
大概过了两分钟,老唐的声音重新响起来:“三年前永安路十八号火灾,户主厉国良,五十二岁,妻子王秀兰,四十八岁,两人在火灾中死亡。他们确实有一个女儿,叫厉小曼,当时二十六岁。”
“厉小曼现在在哪儿?”
键盘声又响了几下。老唐顿了一下,语气变得有些奇怪:“系统显示……厉小曼在三年前的那场火灾中也不幸遇难了。”
“什么?”我几乎是喊出来的。
“你别急,我再看看,”老唐那边又敲了几下键盘,然后沉默了几秒,再开口时声音压得很低,“陈默,我跟你说个事,你别往外传。”
“说。”
“三年前那场火灾,最初上报的死亡人数是两人,就是厉国良和王秀兰夫妇。但是后来负责现场清理的人发现,废墟里还有一个……怎么说呢,还有一个不完整的遗骸,dNA检测显示属于一个年轻女性,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。经过比对,确认就是厉小曼。”
“不是说火灾发生时女儿不在家吗?”
“那是邻居说的,但后来调查发现,厉小曼当天其实也在家。她提前下班回来,想陪父母一起去登记处,因为她父母那天要去补办结婚证,她说了要陪着去的。火灾发生时她被困在了自己的房间里,没能逃出来。但是这件事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公开报道,可能是家属要求,也可能是别的原因……总之系统里后来把她补录进去了,但媒体上一直没说过。”
“厉小曼死的时候多大?”
“二十六。我说你问这么详细干嘛?”
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,而是问出了那个真正让我不寒而栗的问题:“老唐,厉小曼生前有没有一个固定的交往对象?或者说,她有没有结婚的计划?”
老唐那边沉默了更长时间,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掉的话。
“陈默,你到底在查什么?”
“你先回答我。”
“根据记录……厉小曼生前没有登记结婚,也没有固定的交往对象。但是——这个‘但是’我告诉你啊,你可真别往外传——当时的调查人员在厉小曼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些东西。一个婚纱的头纱,白色的,全新的,吊牌还在。还有一个红色的结婚登记册,上面写着日期,就是火灾那天——三年前的农历四月初四。册子的第一页贴着一张照片,是一个年轻男人的照片。”
“谁的照片?”
“不知道,照片在火灾中烧毁了大半,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影子。调查人员后来试图通过走访确定那个男人的身份,但没有成功。邻居说没见过厉小曼带男朋友回家,同事也说没听她提起过。就好像那个男人根本不存在,或者说,他只存在于厉小曼自己的世界里。”
我握着手机的手在剧烈地发抖。
“老唐,”我说,“那个登记册还在吗?”
“应该还在,作为物证封存了。你问这个干——”
我挂断了电话。
楼梯间的声控灯因为刚才那一声喊又重新亮了起来,惨白的光照在我身上,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——一个人形的轮廓,投射在冰冷的水泥台阶上,可怖的是,我影子的旁边,还有一个影子。
那个影子比我矮半个头,身形纤细,长发披肩,就安安静静地贴在我右侧,像是我与生俱来的一部分。可是楼梯间只有我一个人。
我僵在原地,不敢转头,不敢动,甚至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。声控灯又灭了,黑暗重新笼罩下来,什么都看不见了。我闭上眼睛再睁开,试图适应黑暗,却发现那个影子在黑暗中反而更加清晰了——它散发着一种微弱的、暗红色的光,像是刚从火堆里捡出来的一块炭,余温未散,忽明忽暗。
“陈默。”
声音从我的右侧传来,很近,近到我能感觉到有气流拂过我的耳廓。那不是潇潇的声音,是一个我从未听过的声音,轻轻的,飘飘的,像是一根羽毛在空气里打着旋儿往下落,怎么都落不到地上。
“陈默,谢谢你今天陪我来。”
我的手攥紧了楼梯的扶手,铁制的栏杆冰凉刺骨,几乎要把我的皮肤粘在上面。我想跑,但腿不听使唤,膝盖像是被钉在了水泥台阶上,一步都迈不出去。
“我知道你不是他,”那个声音继续说,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,“可是今天,你来陪我了,我就当他是来了。三年来,每年的今天我都会来这里排队,每次都排不上,因为我没有号,没有身份证,没有名字,什么都没有。可是今天不一样了。”
今天不一样了。
因为今天我来了。
不对——因为今天,有人陪她来了。在那个中年男人——不,厉国良的眼里,他带来的是他的女儿厉小曼。而在登记处的系统里,在工作人员的眼里,在那张一闪而过的照片里,站在厉小曼身边的那个男人,到底是谁?
是我吗?
还是说,在那张冥婚登记表上,在申请人“厉鬼”的旁边,另一栏里填着的,是我的名字?
想到这里,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我的全身。不是对鬼魂的恐惧,不是对死亡的恐惧,而是一种更为原始的、更为本质的恐惧——对存在的恐惧。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。我不知道今天和我一起走进登记处的那个人,到底是谁。
是潇潇吗?
还是从三年前的那场大火里走出来的、穿着一袭白色头纱、手捧着花、等了三年终于等到了一个“好日子”的厉小曼?
那个在我身边睡了一年、和我一起规划婚礼、一起看房子、一起选家具的潇潇,她到底是谁?
我终于转过了头。
楼梯间空无一人。
没有影子,没有暗红色的光,没有厉小曼,什么都没有。只有我,只有冰冷的楼梯扶手,只有墙壁上被什么东西划过的几道浅浅的痕迹,像是有人用指甲在石灰墙面上刻下了什么字。我凑近了去看,借着手机屏幕微弱的光,辨认出了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迹——
“他不是你,可你来了,你就是他了。”
手机又震动了。
不是老唐的电话,是一条新短信,来自那个陌生号码。这一次不是文字,而是一张图片。我点开图片,加载的圈圈转了两秒,图片缓缓展开了。
那是一张结婚证的照片。红色的封面,金色的国徽,和今天我和潇潇领到的一模一样。翻开的内页上,照片的位置贴着两个人的合影——不是一男一女,而是两个人形的、模糊的、被浓烟和火焰包裹的轮廓。
在照片的下方,名字那一栏,写着三个字。
不是陈默。
是“厉小曼的丈夫”。
我盯着那七个字看了很久,直到手机屏幕自动熄灭,黑暗重新把我吞没。楼梯间里再次安静下来,连风都没有,连呼吸声都听不到了。
我想起今天早上出门前,潇潇说她做了一个梦。梦里我们去登记,排了很久的队,轮到我们的时候,工作人员看了看我们的材料,笑着说了一句话。
我当时问她,那句话是什么。她说不记得了。
但现在我知道了。那句话是——
“厉小曼,你终于等到你的新郎了。”
我站在黑暗的楼梯间里,手握着手机,口袋里的那几张冥婚登记表像是有了生命一样,在微微发烫。十二楼之上的那个家里,还有一个“潇潇”在等着我,她穿着睡衣,洗过澡,头发吹干了,草莓洗好了,一切都像是任何一对新婚夫妇该有的样子。
可是她的那个梦,梦里的我不说话,梦里的我转过头去——
她看到的是什么?
我不敢回去。可我必须回去。
因为我和厉小曼的结婚证上,盖的是民政局的钢印。和今天所有排着队、笑嘻嘻的新人一样,我们的婚姻合法、有效、不可撤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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