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女人尖叫起来,有个小孩被吓得哇哇大哭,更多的人则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满脸是血的男人,以及他手里那只还在滴血的耳朵。人群越围越多,议论声嗡嗡地响成一片。
几个卫兵冲上来要把他架走,但刘处让死命挣扎,一边挣扎一边喊:“兖州!兖州!晋王还记得兖州吗!”
动静闹得太大,终于惊动了议事厅里的人。李存勖皱着眉头走出来,身后跟着郭崇韬和一帮幕僚。他看见台阶下满脸是血的刘处让,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眉头皱得更深了。
“你这是在干什么?”李存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恼怒,但更多的是难以置信。
刘处让跪在地上,把那只耳朵捧在掌心,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:“殿下!兖州降晋,天下皆知!若殿下见死不救,恐非独失一城,更失天下人心!处让请以这只耳朵为质,换殿下一道发兵之令!”
广场上的百姓齐刷刷地看向李存勖,目光里带着各种复杂的情绪——有同情刘处让的,有惊讶的,也有单纯看热闹的,但毫无疑问,所有人都在等这位晋王表态。
李存勖沉默了很久。
他当然知道刘处让在干什么——这是在当众将他军。用一只耳朵,把他架到了仁义道德的火炉上烤。此刻如果自己再冷冰冰地说一句“不发兵”,明天整个魏州城都会传遍“晋王薄情寡义”的说法,传到其他藩镇耳朵里就更没法收场。
但问题是,他真的发不了兵。
沉默了半天,李存勖终于开了口。他命人将刘处让扶起来,让军医给他包扎伤口,然后当着众人的面说了一番话。大意是:张万进的忠义我铭记在心,但此时与梁军主力决战在即,抽不出兵力远赴兖州,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。他日灭梁之后,必当厚待张万进及其旧部。
话说得滴水不漏,但核心意思没变——不发兵。
刘处让的心彻底凉了。他半边脑袋包着纱布,血还从纱布里渗出来,红殷殷的一片。他看着李存勖转身离去的背影,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蠢过。大老远跑来,割了一只耳朵,在寒风中跪了半天,最后换来的不过是一堆漂亮的场面话。
他攥紧了拳头,指甲几乎嵌进肉里,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他不再喊了,也不再跪了,只是默默站起来,朝李存勖的背影深深鞠了一躬——不是因为感激,而是因为他知道,从今以后自己可能真的要改换门庭了,这一躬是提前给未来的主子行的礼。
李存勖虽然没发兵,但还是做了一些事弥补——比如厚赏刘处让,赐给他金银绸缎,把他当成烈士家属对待(毕竟他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“烈”了)。郭崇韬甚至私下找到他,跟他推心置腹地谈了一次,一边解释军事上的实际困难一边对他的忠诚表示钦佩,态度诚恳得让刘处让几乎找不到理由怨恨。
“刘掌记,”郭崇韬最后拍着他的肩膀说,“你这样的人,将来必有大用。”
刘处让摸了摸自己包扎好的左半边脑袋,笑了笑。他不知道自己现在笑起来是什么样子——脑袋一边高一边低,脸上一道道干涸的血痕,笑容想必不太好看。“郭大人抬举了,我现在只想回兖州复命。”
“兖州……”郭崇韬犹豫了一下,“你一定要回去?”
“张大人还在等我。”
郭崇韬没再说什么,只是叹了口气。
然而刘处让最终没能回到兖州。就在他养伤的第三天,一匹快马从东方飞奔而来,马上的人浑身灰尘,面色如土,一路冲进晋王府通报了一个消息:兖州城破,张万进被诛。
刘处让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正坐在驿馆的床上喝药。他端着药碗的手顿了一下,然后继续把药喝完了,一滴都没洒。他把碗放下,站起来,走到窗前,望着东边的天际,望了很久很久。
身后的仆人小心翼翼地问他怎么了,他没回头,只是轻声说了一句:“去帮我把那条纱布换一下,有点松了。”
他终究没有为张万进掉一滴眼泪——不是不伤心,而是他太清楚了,在这个乱世里,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。张万进死了,兖州丢了,他刘处让成了一个没有主公、没有城池、而且还少了一只耳朵的孤魂野鬼。
但他不打算就这么算了。
他在魏州留了下来。李存勖对他还算不错,给了他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,让他留在幕府里做些文书工作。他的耳朵没了,但脑袋还在,而且事实证明他这颗脑袋确实挺好使——他处理政务有条不紊,起草文书文辞精准,慢慢地就在晋王府的幕僚班子里站稳了脚跟。
有时候他会下意识地去摸左耳的位置,那里只剩下一道凸起的疤痕,光滑得像一枚铜钱。摸到的时候他就会想起张万进,想起那碗黑乎乎的皮甲汤,想起兖州城墙上最后一抹夕阳。但这些记忆他从不跟任何人提起。逢人问起耳朵的事,他只是笑着说:“割了,凉快。”对方笑了,他也就跟着笑,笑声比谁都爽朗。
他留在了晋国。后来李存勖称帝建立后唐,他一路升迁,历任枢密使、兵部尚书,成了后唐举足轻重的文臣。而当年那个在王府门外血淋淋的场景,也成了五代官场上一个经久不衰的传说。有人说他是忠义之士,有人说他是疯子,还有人说他那是看准了风向,提前给自己的仕途铺路。不管哪种说法,刘处让都只是笑笑,从不辩解。
只是很多年后,有一次酒宴上,一个新入朝的年轻官员好奇地问起他耳朵的事,大概是觉得这位刘大人慈眉善目好说话。刘处让端着酒杯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反问那个年轻人:“你吃过自己的铠甲吗?”
年轻人一愣:“什么?”
“没什么,”刘处让把酒一饮而尽,“你没吃过,挺好的。”
他放下酒杯,摸了摸那道光滑的疤痕,眼神里有一瞬间的恍惚,但很快又恢复了平日里那副温和从容的模样,招呼下人给在座各位添酒。宴席继续,觥筹交错,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。
而他左边脸颊上方那一片空白,像一枚沉默的勋章,被岁月磨得越来越亮。
---
司马光说
此事在《资治通鉴》中不过寥寥数语,却足见五代之人的刚烈血气。刘处让割耳之举,与其说是求援,不如说是一笔交易——用一只耳朵的痛楚,博一个青史留名的机会。他不是不知道李存勖发不了兵,但他更清楚的是:求援失败的账会记在李存勖头上,而割耳泣血的账,青史会替他记着。这便是五代版的“求人不如求己”:人我不指望了,名我是一定要留下的。当然,这笔账算得并不怎么漂亮——他终究没能救下张万进,也终究没能让兖州等来援军。但司马光还是把这个细节写进了通鉴。要知道,五代十国几十年间,死掉的人何止百万,能在史书里留下一个名字的,能有几个?从这个角度说,刘处让那只耳朵,割得不亏。
作者说
刘处让大概是历史上第一个靠“当众自残”完成职业转型的人。他割下耳朵的那一刻,固然有忠诚的成分——我绝不否认他对张万进的情义是真实的——但你如果仔细琢磨他此后的经历,就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:兖州城破之时,他恰好不在城里。这意味着他阴差阳错地活了下来,并且在失去旧主的第二天,就无缝衔接了新主。忠诚的代价由他左边的耳朵承担了,而忠诚的收益——名声、官职、以及此后数十年间“忠义之士”的人设红利——则由他整个人享用了一辈子。割一只耳朵换一个铁饭碗,在五代那个动不动就掉脑袋的乱世里,这可能是性价比最高的一笔投资。只不过,投资标的是一只真耳朵,回报周期是整整一生。
本章金句
“割一只耳朵换不了一座城,但换一个让历史记住你的理由,够了。”
如果你是文中的刘处让,在得知李存勖终究不肯发兵的那一刻,你会选择留在晋国,还是回到兖州与张万进同生共死?又或者,你有没有第三种方案——既不割耳朵,又能把事情办成?欢迎在评论区聊聊。
几个卫兵冲上来要把他架走,但刘处让死命挣扎,一边挣扎一边喊:“兖州!兖州!晋王还记得兖州吗!”
动静闹得太大,终于惊动了议事厅里的人。李存勖皱着眉头走出来,身后跟着郭崇韬和一帮幕僚。他看见台阶下满脸是血的刘处让,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眉头皱得更深了。
“你这是在干什么?”李存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恼怒,但更多的是难以置信。
刘处让跪在地上,把那只耳朵捧在掌心,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:“殿下!兖州降晋,天下皆知!若殿下见死不救,恐非独失一城,更失天下人心!处让请以这只耳朵为质,换殿下一道发兵之令!”
广场上的百姓齐刷刷地看向李存勖,目光里带着各种复杂的情绪——有同情刘处让的,有惊讶的,也有单纯看热闹的,但毫无疑问,所有人都在等这位晋王表态。
李存勖沉默了很久。
他当然知道刘处让在干什么——这是在当众将他军。用一只耳朵,把他架到了仁义道德的火炉上烤。此刻如果自己再冷冰冰地说一句“不发兵”,明天整个魏州城都会传遍“晋王薄情寡义”的说法,传到其他藩镇耳朵里就更没法收场。
但问题是,他真的发不了兵。
沉默了半天,李存勖终于开了口。他命人将刘处让扶起来,让军医给他包扎伤口,然后当着众人的面说了一番话。大意是:张万进的忠义我铭记在心,但此时与梁军主力决战在即,抽不出兵力远赴兖州,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。他日灭梁之后,必当厚待张万进及其旧部。
话说得滴水不漏,但核心意思没变——不发兵。
刘处让的心彻底凉了。他半边脑袋包着纱布,血还从纱布里渗出来,红殷殷的一片。他看着李存勖转身离去的背影,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这么蠢过。大老远跑来,割了一只耳朵,在寒风中跪了半天,最后换来的不过是一堆漂亮的场面话。
他攥紧了拳头,指甲几乎嵌进肉里,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他不再喊了,也不再跪了,只是默默站起来,朝李存勖的背影深深鞠了一躬——不是因为感激,而是因为他知道,从今以后自己可能真的要改换门庭了,这一躬是提前给未来的主子行的礼。
李存勖虽然没发兵,但还是做了一些事弥补——比如厚赏刘处让,赐给他金银绸缎,把他当成烈士家属对待(毕竟他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“烈”了)。郭崇韬甚至私下找到他,跟他推心置腹地谈了一次,一边解释军事上的实际困难一边对他的忠诚表示钦佩,态度诚恳得让刘处让几乎找不到理由怨恨。
“刘掌记,”郭崇韬最后拍着他的肩膀说,“你这样的人,将来必有大用。”
刘处让摸了摸自己包扎好的左半边脑袋,笑了笑。他不知道自己现在笑起来是什么样子——脑袋一边高一边低,脸上一道道干涸的血痕,笑容想必不太好看。“郭大人抬举了,我现在只想回兖州复命。”
“兖州……”郭崇韬犹豫了一下,“你一定要回去?”
“张大人还在等我。”
郭崇韬没再说什么,只是叹了口气。
然而刘处让最终没能回到兖州。就在他养伤的第三天,一匹快马从东方飞奔而来,马上的人浑身灰尘,面色如土,一路冲进晋王府通报了一个消息:兖州城破,张万进被诛。
刘处让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正坐在驿馆的床上喝药。他端着药碗的手顿了一下,然后继续把药喝完了,一滴都没洒。他把碗放下,站起来,走到窗前,望着东边的天际,望了很久很久。
身后的仆人小心翼翼地问他怎么了,他没回头,只是轻声说了一句:“去帮我把那条纱布换一下,有点松了。”
他终究没有为张万进掉一滴眼泪——不是不伤心,而是他太清楚了,在这个乱世里,眼泪是最不值钱的东西。张万进死了,兖州丢了,他刘处让成了一个没有主公、没有城池、而且还少了一只耳朵的孤魂野鬼。
但他不打算就这么算了。
他在魏州留了下来。李存勖对他还算不错,给了他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,让他留在幕府里做些文书工作。他的耳朵没了,但脑袋还在,而且事实证明他这颗脑袋确实挺好使——他处理政务有条不紊,起草文书文辞精准,慢慢地就在晋王府的幕僚班子里站稳了脚跟。
有时候他会下意识地去摸左耳的位置,那里只剩下一道凸起的疤痕,光滑得像一枚铜钱。摸到的时候他就会想起张万进,想起那碗黑乎乎的皮甲汤,想起兖州城墙上最后一抹夕阳。但这些记忆他从不跟任何人提起。逢人问起耳朵的事,他只是笑着说:“割了,凉快。”对方笑了,他也就跟着笑,笑声比谁都爽朗。
他留在了晋国。后来李存勖称帝建立后唐,他一路升迁,历任枢密使、兵部尚书,成了后唐举足轻重的文臣。而当年那个在王府门外血淋淋的场景,也成了五代官场上一个经久不衰的传说。有人说他是忠义之士,有人说他是疯子,还有人说他那是看准了风向,提前给自己的仕途铺路。不管哪种说法,刘处让都只是笑笑,从不辩解。
只是很多年后,有一次酒宴上,一个新入朝的年轻官员好奇地问起他耳朵的事,大概是觉得这位刘大人慈眉善目好说话。刘处让端着酒杯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反问那个年轻人:“你吃过自己的铠甲吗?”
年轻人一愣:“什么?”
“没什么,”刘处让把酒一饮而尽,“你没吃过,挺好的。”
他放下酒杯,摸了摸那道光滑的疤痕,眼神里有一瞬间的恍惚,但很快又恢复了平日里那副温和从容的模样,招呼下人给在座各位添酒。宴席继续,觥筹交错,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。
而他左边脸颊上方那一片空白,像一枚沉默的勋章,被岁月磨得越来越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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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光说
此事在《资治通鉴》中不过寥寥数语,却足见五代之人的刚烈血气。刘处让割耳之举,与其说是求援,不如说是一笔交易——用一只耳朵的痛楚,博一个青史留名的机会。他不是不知道李存勖发不了兵,但他更清楚的是:求援失败的账会记在李存勖头上,而割耳泣血的账,青史会替他记着。这便是五代版的“求人不如求己”:人我不指望了,名我是一定要留下的。当然,这笔账算得并不怎么漂亮——他终究没能救下张万进,也终究没能让兖州等来援军。但司马光还是把这个细节写进了通鉴。要知道,五代十国几十年间,死掉的人何止百万,能在史书里留下一个名字的,能有几个?从这个角度说,刘处让那只耳朵,割得不亏。
作者说
刘处让大概是历史上第一个靠“当众自残”完成职业转型的人。他割下耳朵的那一刻,固然有忠诚的成分——我绝不否认他对张万进的情义是真实的——但你如果仔细琢磨他此后的经历,就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:兖州城破之时,他恰好不在城里。这意味着他阴差阳错地活了下来,并且在失去旧主的第二天,就无缝衔接了新主。忠诚的代价由他左边的耳朵承担了,而忠诚的收益——名声、官职、以及此后数十年间“忠义之士”的人设红利——则由他整个人享用了一辈子。割一只耳朵换一个铁饭碗,在五代那个动不动就掉脑袋的乱世里,这可能是性价比最高的一笔投资。只不过,投资标的是一只真耳朵,回报周期是整整一生。
本章金句
“割一只耳朵换不了一座城,但换一个让历史记住你的理由,够了。”
如果你是文中的刘处让,在得知李存勖终究不肯发兵的那一刻,你会选择留在晋国,还是回到兖州与张万进同生共死?又或者,你有没有第三种方案——既不割耳朵,又能把事情办成?欢迎在评论区聊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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