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下正是痛打落水狗的好时机,金胜怎么可能会放过。

  过了一会儿,等法官看的差不多之后,金胜继续开口说道:

  “法官阁下,被告人周阳在聊天记录中,明确的承认了他出轨毛雪芳的事实。”

  “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。”

  “而被告方律师刚才的陈述,完全就像是专门为了逃避法律制裁,故意编织的谎言。”

  “我很怀疑,其中是否存在教唆的嫌疑。”

  “另外,毛雪芳更是涉嫌‘伪证罪’。”

  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,在刑事诉讼中,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,故意作虚假证明,意图隐匿罪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

  “而由她亲笔所写的这份承诺书,就是最好的证据。”

  既然毛雪芳这么喜欢蹦跶,金胜不介意再踩上几脚。

  真当自己怀孕了,就天下无敌是吧!

  还有徐华波,金胜的潜台词中,直接给他定了一个‘妨害作证’的嫌疑。

  搞不好也能送进去。

  相比起徐华波说的故事,显然是聊天记录更有说服力。

  听到金胜这番掷地有声的话。

  主审法官先跟合议庭其他两位法官小声沟通了一下。

  接着问道:“被告人周阳,在8月22日的聊天记录中,你明确承认了出轨的事实。”

  “对于这一点,你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?”

  语气中有那么一点威严的感觉。

  面对法官的询问,周阳脸上有点惶惶不安。

  嘴里也不由得吞咽了一下口水。

  “我.....我当时只是出于愧疚,不想再刺激到小婷,这才随口承认的。”

  “其实那天,我们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。”

  “在房间也是讨论工作上的事情。”

  这模棱两可的回答,看样子是还想再挣扎一下子。

  那闪躲的小眼神,差点没给金胜看乐了。

  主审法官可没那么容易忽悠。

  紧接着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,你跟毛雪芳从来没有发生过亲密关系对吗?”

  “请回答我,是或者不是。”

  周阳额头有点出汗了。

  感觉怎么回答都是错误。

  说‘不是’,那刚才一番话就全是在放屁,间接证明了毛雪芳做伪证。

  说‘是’,选择死扛到底,最后一旦被查实,刑罚或许会被加重。

  这哪是选择题,完全是个‘送命题’。

  没办法,只能发出求助信号了。

  可徐华波也是毫无办法,干脆选择视而不见。

  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法官向被告提出的问题。

  应由被告本人回答,律师不能代替被告回答。

  “被告人周阳,请立即回答我的问题。”

  等了好一会儿,眼见周阳一脸的纠结,就是不开口。

  主审法官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,甚至连发问的语气,都更加严肃了。

  “不是....”

  这话一口出,周阳顿时感觉被抽光了力气,身子有点发软。

  金胜看到了一个小细节,也不知道是不是如自己想的一样。

  徐华波貌似给了提示,装作拿资料的时候,手微微晃了两下。

  这是打算直接放弃掉毛雪芳了。

  听到这个答案后,主审法官没有丝毫犹豫,立即发言道:“被告人周阳,现已承认与毛雪芳存在亲密关系。”

  “鉴于毛雪芳出具的承诺书,会完全改变本案事实的认定。”

  “符合‘伪证罪’的构成要件。”

  “故此,法庭会于本次庭审结束后,移交治安机关,予以查证。”

  金胜心里舒坦了,看来‘重婚罪’大概率也是跑不了啦!

  治安机关出手,两人之间的种种事迹,很快都会浮现。

  法官到时候直接可以一目了然。

  没办法,律师去查证,肯定跟相关部门的便捷程度不一样。

  金胜可没有能随便,就给出完整证据的统子哥。

  否则还费什么脑细胞掰扯,一件件往外丢就行了。

  对方律师就算能飞都没用。

  徐华波此时的脸色,就跟吃了苍蝇一样难看。

  反倒是徐美凤,有点后知后觉的样子。

  只能说,不懂法真可怕。

  “现在庭审继续。”

  “被告方律师请注意,‘重婚罪’这个指控暂时搁置。”

  “待到查证过后,再行处理。”

  “你可以就‘侵占罪’发表质证意见。”

  主审法官才没有那么多时间跟你磨蹭,先把庭审程序给往下走再说。

  但是这个信任度,几乎为零了。

  这波,金胜血赚。

  小样,连功课都没做好,还跟我玩‘讼棍’这一招。

  不妥妥的送‘人头’嘛。

  徐华波很明显心态受到了一定的影响,稍稍有点手忙脚乱。

  “法官阁下,对于自诉人指控的‘侵占’,我方并不认同。”

  “据我当事人描述,陈伊婷是孤儿,没有任何亲人。”

  “在得知了徐美凤打算趁着两人结婚之际,出钱购买一套房产赠送给两人,用于婚后居住之事。”

  “陈伊婷当时主动提及,自己有一笔25万元的存款,可以拿出来。”

  “2018年10月13日,由陈伊婷发送给周阳的语音消息中,明确了这一点。”

  “所谓的‘哄骗’,是根本不存在的。”

  “因此我方当事人,并不具有将他人财物,占为己有的故意。”

  “仅凭这一点,就无法被认定为‘侵占行为’。”

  金胜也不开口反驳,就静静的看着他表演。

  利用己方出具的证据来反攻。

  算是一个优秀刑辩律师的必备技能了。

  徐华波也仿佛已经跳出了刚才的不利,越说越有底气的样子。

  “至于什么故意设计成‘婚前财产’,更是自诉人的臆测,毫无事实依据。”

  “真实的情况,是周阳在上网的时候,无意中看到了海悦小区,正在对外发售。”

  “该小区距离工作的地方比较近,房屋的价格也比较合适。”

  “联想到自己正好要买房的需求,所以在当天就过去进行咨询。”

  “在经过实地查看后,周阳非常满意,随后联系了自己的母亲徐美凤,当场就签订了购房合同。”

  “可由于当时正处于上班时间,周阳不想打扰陈伊婷的工作,同时也因为需要办理按揭贷款业务。”

  “所以就先行登记了自己一个人的身份信息。”

  “周阳和徐美凤母子二人,从始至终都没想过独自‘占有’这个房子。”

  “同样,2018年12月8日,由徐美凤发给陈伊婷的微信消息中,也提到了这一点。”

  “法庭可以进行查验。”

  不得不说,徐华波能混成合伙人,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
  要想构成侵占罪,有四个必要的条件。

  第一:行为人必须存有明确、具体且非法的占有他人财物之意图?。

  第二: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占行为?。

  第三:被侵占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?。

  第四:行为人必须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,仍然坚持拒不交还??。

  徐华波知道在现有的证据中,想要全盘否认根本不可能。

  所以就盯着其中最难界定的一点来打。

  眼下这两段说词,就是为了模糊掉周阳和徐美凤两人,具有主观故意这一点。

  先点明主题,再辅助说明。

  这叫‘以点破面’,‘借力打力’。

  辩护的思路很清晰啊!

  只是很可惜,他的说法里有个很小的逻辑漏洞。

  这时候,主审法官听完了几段语音后,又开始发问了。

  “被告人周阳,你在10月13日的微信中提及。”

  “徐美凤跟你说过,不管你们俩能出多少钱,她都会再添一点买房。”

  “这句话中的‘你们俩’,指的是你和陈伊婷对吗?”

  金胜也来了兴趣。

  这个叫董善的法官很有意思啊!

  都开始抠细节了。

  看来是认准了周阳这个软柿子。

  又把问题抛给了他。

  或许主审法官认为,刚才击破过他的心理防线了,再来问他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实。

  这次周阳倒没有一点迟疑的回答道:“是的。”

  主审法官紧接着问道:“所以说,是徐美凤先问的,你们能出多少钱。”

  “接着你去告诉的陈伊婷,才有她出资25万的事情。”

  “对吗?”

  周阳又一次愣住了。

  这个逻辑还真没毛病。

  都不用金胜出手,对方就已经捉襟见肘了。

  这是个负责任的好法官啊!

  真给力。

  金胜可太舒心了。

  从没想到过,‘原告位’竟然还有这个福利。

  以后看来得再试试。

  徐华波此时整个人都不好了,看来是自己的辩护策略出了问题。

  搞得主审法官,对己方的信任度全无。

  频频挑刺不说,还跳过自己去问周阳。

  碍于规则限制,他还真没什么好办法。

  早知道就先不搞‘重婚罪’这个点了。

  徐美凤此时就算再迟钝,也能看出不对劲儿了。

  她才不会去管什么规定。

  可刚想开口说什么,主审法官继续发问了。

  “被告人周阳,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。”

  此时,周阳眼睛向左右两边瞟了瞟,一咬牙回道:“是的。”

  “是我妈先问的,问我和小婷有多少钱。”

  “但是那个25万,确实是小婷主动说要出的。”

  “哪怕她当时跟我说没钱,相信我妈也不会说什么的。”

  金胜的嘴角,不由得挂上了一丝笑容。

  在事实面前,谎言不堪一击啊!

  ‘主动出钱’这个点先被打破了。

  徐美凤具有‘侵占意图’的嫌疑被加深了。

  “对...我当时也就是随便说说的。”

  “就算他们小两口都说没钱,我也得把房子给买了。”

  “再说了,小婷是个孤儿,一个亲人都没有。”

  “我这个当婆婆的,跟她的母亲有什么区别。”

  周阳的话音刚落,徐美凤在旁边倒是附和了几句。

  主审法官没有计较,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。

  徐华波连忙开口补救道:“法官阁下,虽说徐美凤确实询问过关于出资的问题。”

  “但也只是跟周阳随口一问,并没有直接去找陈伊婷。”

  “根本谈不上具有主观故意。”

  “后来陈伊婷出了钱,徐美凤也明确的表示过,房子会有她的一半。”

  “这一点我刚才就已经提到过,聊天记录也能证明。”

  主审法官听完之后思索了一下,没有再针对周阳进行发问。

  反而转头看向金胜这一边道:“自诉人,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?”

  没有点名,那就应该是在问金胜。

  看来主审法官是略过对陈伊婷进行询问了。

  既然已经摸清对方的底,金胜也没必再浪费时间。

  前前后后布局了这么久,也差不多到收割的时候了。

  其实金胜丢出来的这些证据,什么录音、聊天记录等等.....

  除了用作立案之外,只想着能起到一些辅助作用。

  比如迷惑一下对方。

  但没想到,还真有意外收获。

  真正的杀手锏,还是源自第一次的那个庭审。

  当时徐美凤跟周阳这母子俩,可是牛逼坏了。

  自认为胜券在握,嚣张的不行。

  被金胜三言两语的激怒,那是什么都顾不上了。

  再说上次那个律师也有点拉胯。

  这时,金胜点了下头回道:“有的,法官阁下。”

  “其实在第一次‘离婚案’的庭审中,整件事情都已经很明朗了。”

  “在我方还没有拿出聊天记录这些证据之时,徐美凤就已经亲口承认了。”

  “从始至终,她就没想过要把陈伊婷的名字加在房本上。”

  “哪怕现在他们离婚,她也从来没想过,把钱还给陈伊婷。”

  “其中还包括每个月以还房贷为由,要的那些钱。”

  “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,被告人的这些行为,已经构成了侵占罪。”

  “然而现在,被告方却依旧在狡辩,毫无悔改之心。”

  “可见情节之恶劣。”

  “更何况,我们刚才见识到了什么。”

  “一个‘伪证’,被告人辩护律师还拿出来在法庭上言之凿凿。”

  “简直滑天下之大稽。”

  金胜说完后,主审法官连忙看起了上次的庭审记录。

  倒是上次的杨芳茹法官没动,眼神有点复杂的看着金胜。

  自从上次有了印象之后,她还特意去查了查金胜这个人。

 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,跟谁对线谁倒霉。

  看着年轻,打官司的手段却相当老辣。

  眼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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